江西省铅山县12月2日拍卖出让城南外环路北侧、道堂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铅山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铅国土告字[2011]19号
经铅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铅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360910110025 | 宗地面积: | 2734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铅山县城南外环路北侧、道堂路东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9-2.1 | 建筑密度(%): | ≤33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168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3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备注: | 拟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7-12%,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88-93%,出让年限是商业40年、住宅70年。宗地西侧道堂路之福纬三路至外环路段由竞得人修建。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申请人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竞买申请人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2日 至 2011年12月01日 到 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2日 至 2011年12月01日 到 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0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0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02日15时00分 在 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拟出让宗地采用设置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整地出让。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20日内交付成交地价款的50%,余款在2012年1月15日前付清,交清地价款后一个月内出让人将土地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拟出让宗地采用设置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整地出让。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20日内交付成交地价款的50%,余款在2012年1月15日前付清,交清地价款后一个月内出让人将土地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姜先生 盛女士
联系电话:0793-5353660 13970330861
开户单位:铅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铅山支行
银行帐号:202703110000000278
联系地址: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铅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姜先生 盛女士
联系电话:0793-5353660 13970330861
开户单位:铅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铅山支行
银行帐号:202703110000000278
铅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1-11-11
20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