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沛县12月19日至12月30日挂牌出让朱寨镇沛鸳路南侧、中心街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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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国土资告字[ 2011] 13号
经沛县人民政府批准,沛 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欠本县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28日,到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28日,到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8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土地成交后10日内签订《 出让合同》同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签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交地,自交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一年。成交价不包含各项税费,竞得人另付土地评估费、测绘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6-89646126
联 系 人:张小姐 郝小姐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经沛县人民政府批准,沛 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1-08G | 朱寨镇沛鸳路南侧、中心街西侧 | 1089 | 商业 | 2.5<容积率<4.0 | ≤40 | ≥20 | 40 | 40 | 50 | 伍万元的整数倍 |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欠本县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28日,到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28日,到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8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1-08G地块:2011年12月19日9时 至2011年12月30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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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土地成交后10日内签订《 出让合同》同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签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交地,自交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一年。成交价不包含各项税费,竞得人另付土地评估费、测绘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6-89646126
联 系 人:张小姐 郝小姐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沛 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30日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