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化县12月23日拍马出让张家新村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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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开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开化县岙滩新区、城关镇、池淮镇、大溪边乡共5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主要规划 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叫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开化县张家新村地块 |
9336 |
1.0<容积率≤1.4 |
不大于35% |
28%- 30% |
住宅 用地 |
70 |
1300 |
390 |
2 |
开化县城关镇龙潭村地块 |
10164 |
1.0≤容积率≤1.5 |
≤40% |
不小于30% |
住宅 用地 |
70 |
2300 |
690 |
3 |
开化县池淮镇星口(渔公湾)地块 |
2559 |
1.0≤容积率≤5.0 |
|
|
商住 用地 |
商业40 住宅70 |
300 |
90 |
4 |
开化县岙滩新区19-3号地块 |
2333 |
1.3≤容积率≤1.5 |
≤45% |
不小于28%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
40 |
655 |
197 |
5 |
开化县大溪边墩南村地块 |
351 |
1.5<容积率≤1.6 |
≤50% |
|
商务金融用地 |
40 |
41 |
12 |
注:①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开化县城乡规划办公室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②建设时间: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竣工。
③出让金缴纳: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余款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
④开化县岙滩新区19-3号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900平方米,其余为办公用房。
二、受让对象:
1. 开化县张家新村地块、开化县城关镇龙潭村地块、开化县池淮镇星口(渔公湾)地块、开化县岙滩新区19-3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
2. 开化县大溪边墩南村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可申请参加竞买(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8日至2011年12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4时30分到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9日至2011年12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4时30分到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下午4时3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2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地点: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投标室,拍卖时间:
2011年12月23日上午9点。
七、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汇入帐号:开化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户
工商银行:1209290129031300281
农业银行:7801010400084940000313002
中国银行:385758361681313002
建设银行:33001687435059313002
信用联社:201000075953401003002
联系人:江军华(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联系电话:0570-6010155
联系人:张志福(局利用科) 联系电话:0570-6013312
八、本公告详细资料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开化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khgt.gov.cn)查询。
开化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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