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12月21日拍卖出让庐阳区北二环与四里河路交口等九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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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国土资公告[2011]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取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
方式 |
序号
|
土地
座落
|
地块编号
|
四至范围
|
土地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参考地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
挂牌
|
1
|
瑶海区大兴镇
|
E1106
|
东至: 地块东用地界线
|
293.6
|
商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配套设施)
|
40年
|
R≥1.0
|
|
≥35%
|
100(不含契税)
|
6000万元
|
南至: 裕溪路规划中心线
|
||||||||||||
西至: 西侧用地界线
|
||||||||||||
北至: 月亮湾路北侧规划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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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庐阳区规划固镇路北侧
|
N1114
|
东至: 空地
|
5.86
|
油气电合建站
|
40年
|
|
|
|
210(不含契税、印花税)
|
300万元
|
|
南至: 规划固镇路绿线
|
||||||||||||
西至: 固化西二环路绿线
|
||||||||||||
北至: 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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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
3
|
瑶海区新蚌埠路以北,淮南路以西
|
E1107
|
东至: 淮南路规划红线
|
48.07
|
商业居住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1.0<R≤3.5
|
≥40%
|
|
480(不含契税、印花税)
|
5000万元
|
南至: 新蚌埠路规划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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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美城雅阁小区、省汽车运输公司材料供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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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 临泉路规划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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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庐阳区北二环与四里河路交口
|
N1111
|
东至: 紫衫路
|
317.40
|
居住
|
70
|
综合 1.0<R≤2.4
|
≥40%
|
|
280(不含契税、印花税)
|
2亿元
|
|
南至: 固镇路
|
||||||||||||
西至: 绿杨路
|
||||||||||||
北至: 北二环
|
||||||||||||
5
|
庐阳区北二环与四里河路交口
|
N1112
|
东至: 四里河路
|
287.55
|
商办居住
|
商办40年居住70年
|
综合1.0<R≤2.71
|
≥40%
|
|
320(不含契税、印花税)
|
2亿元
|
|
南至: 紫荆街路
|
||||||||||||
西至: 紫衫路
|
||||||||||||
北至: 北二环
|
||||||||||||
拍卖
|
6
|
庐阳区北二环与四里河路交口
|
N1113
|
东至:紫衫路
|
274.4
|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居住70年
|
综合1.0<R≤1.4
|
≥40%
|
|
320(不含契税、印花税)
|
2亿元
|
南至: 森景湖路
|
||||||||||||
西至: 绿杨路
|
||||||||||||
北至: 固镇路
|
||||||||||||
7
|
高新区创新大道与潜水东路东南角
|
高新区KB4-8-1
|
东至:合肥国家动漫及服务外包基地、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基地
|
10.82
|
商务办公
|
40年
|
≤5.5
|
|
≤32%
|
410
(不含契税)
|
800
万元
|
|
南至: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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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创新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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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 高新区公租房
|
||||||||||||
8
|
高新区创新大道与皖水路交口西南角
|
高新区KF7-4-2
|
东至:创新大道
|
10
|
商业(四星级或以上星级酒店)
|
40年
|
≤4.0
|
|
≤35%
|
280
(不含契税)
|
600万元
|
|
南至: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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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安徽皖通科技
|
||||||||||||
北至:皖水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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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高新区习友路与杨林路交口西南角
|
高新区KME-5
|
东至:英特电力
|
16.17
|
商业(酒店)
|
40年
|
≤3.0
|
|
≤32%
|
240
(不含契税)
|
800
万元
|
|
南至:英特电力
|
||||||||||||
西至:支路(西二路)
|
||||||||||||
北至:习友路
|
注: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正式规划条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N1111、N1112、N1113号地块竞买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的开发公司或控股集团,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含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其所属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E1106号地块竞买人须具备国家商务部认定的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业部定点市场,市场农产品年交易额≥100亿元。
三、竞买登记
1、(拍卖)竞买人须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0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0日上午11:30。
2、(挂牌)竞买人须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8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上午11:30。
3、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为2011年12月21日上午9:00
2、挂牌日期为2011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30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挂牌)文件。以上参考地价不含契税。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拍卖(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后,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4、本次拍卖(挂牌)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土地登记,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5、E1106号地块征地拆迁安置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负责兜底。
6、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7、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8、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9、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10、容积率等指标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相关规定执行。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原市委老办公楼四楼),详情请登录合肥市土地市场网www.hftd.gov.cn
地块咨询电话: 庐阳区 吴东岩0551-3859718
瑶海区 黄冠群 0551-3859719
高新区 李欣0551-3859717
蒯多文0551-5334663
报名受理电话: 宋卫东 0551-2692080、18225889801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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