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12月28日至2012年1月6日西周镇崟港路东振瀛路北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大目涂商业街地块等四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海发路与金商路交叉口;地块二位于爵溪街道林杏路26号;地块三位于西周镇崟港路东振瀛路北;地块四位于西周镇渡头街(加油站迁建项目)。各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编号 |
地 块 |
出让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一 |
大目涂商业街地块 |
50140 |
批发零售 |
40年 |
1.5 |
≤50% |
按规定实施 |
4600 |
2000 |
二 |
原浙江巨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毛纺厂地块 |
6725 |
住宅 及配套 |
住宅 70年 |
≥1.0且 ≤1.8 |
≤28% |
25% |
1310 |
350 |
三 |
西周镇崟港路东振瀛路北地块 |
13424 |
住宅 及配套 |
住宅 70年 |
≥1.0且≤1.7 |
≤28% |
30% |
1650 |
500 |
四 |
象山西周优美加油站地块 |
4700 |
批发零售(加油站) |
40年 |
≤0.5 |
≤30% |
30% |
235 |
60 |
二、竞买对象:
地块一、二、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地块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加油站经营资格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4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地块四的申请者同时提供加油站经营资格相关资料。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2年1月4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1年12月28日8:30至2012年1月6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655979 蔡乃文
报名帐号:201000050216641
开户名称: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名称: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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