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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石城县12月21日挂牌出让梅福段A1-01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石城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30

关键字:石城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石国土告字[2011]18号  
    经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石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3607181143 宗地面积:  2182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江西省石城县梅福段A1-01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2.6 建筑密度(%):  <26.6
绿化率(%):  >35 建筑限高(米):  ≤100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0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备注: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服、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居住70年。公开出让起始价为4900万元,其他建设规划要求按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1-024)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要确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30日2011年12月20日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30日2011年12月20日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2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1年12月21日10时00分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1年12月20日17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一)报名截止时,若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达2个以上(含2个)且拍卖会到场竞买人达到2个以上(含2个),则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会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上午10时;若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不足2个或拍卖会到场竞买人不足2个,则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自2011年12月21日上午9时起,至2012年1月4日上午10时止(工作日)。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如以拍卖方式出让,则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30日至2011年12月20日,向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16时。
     (三)如以挂牌方式出让,则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30日至2012年1月2日,向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日16时。
     二、增价幅度:如果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则由拍卖企业确定增价幅度;如果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增价幅度为每次人民币壹佰万元。
     三、本次出让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应不低于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140000000.00)。
     四、出让土地范围详见宗地红线图所示,具体面积按实际丈量为准。即日起可查阅标的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文件资料,自行勘查标的。
     五、公开出让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当日内缴清拍卖拥金和交易服务费(按赣市价价字[2008]56号文件标准)。并按《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50%的成交价款,9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出让人在成交价款缴清后15日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后两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133761070 0797-5702816
    开户单位:石城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石城支行
    银行帐号:2852000103100000190 
 
     
石城县国土资源局
  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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