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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兴化市1月4日至1月13日挂牌出让永丰镇徐扬村、昌合公路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兴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2-15

关键字:兴化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兴国土资挂字〔2011〕039号
        经兴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XH2011GC039-1 永丰镇徐扬村、昌合公路南侧 2733.30 商住 ≤1.62 ≤40.5 ≥25 70 223 223 10
XH2011GC039-2 永丰镇徐扬村、丰韵路东侧 2152.80 商住 ≤1.8 ≤55 ≥25 70 200 200 10
XH2011GC039-3 永丰镇徐扬村、朱严北路西侧、横港河南侧 24717.50 商住 ≤1.73 ≤44 ≥25 70 1815 1815 60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及有关文件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有意申请竞买者应提供的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须知”。经资格审查合格,并向市财政专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与否均不计息),取得竞买人资格,发给《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填写竞买申请表。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至挂牌截止日(工作日),到联系地点咨询,缴纳资料费500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本次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加价不得超过加价幅度的10倍)。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契税、公路捐资及土地交易服务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2日至2012年01月13日,到兴化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科(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1月04日至2012年01月13日,到兴化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科(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1月13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1月13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兴化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XH2011GC039-1地块:2012年01月04日9时 至2012年01月13日15时;
2、XH2011GC039-2地块:2012年01月04日9时 至2012年01月13日15时;
3、XH2011GC039-3地块:2012年01月04日9时 至2012年01月13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开 户 行:兴化市农村商业银行英武支行 帐 号:3212817501201000000546 建设银行兴化支行营业部 帐 号:32001766136051159052 工商银行兴化支行营业部 帐 号:1115510109000053780 农业银行兴化支行营业部 帐 号:10210101040005789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兴化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523-83204007
        联 系 人:吉先生 陈先生
        开户单位:兴化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 户 行:
        账       号:详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二)
 
兴化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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