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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新县12月28日拍卖出让三湾路与建设西路交汇处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永新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2-15

关键字:永新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永国土资告字[2011]14号    2011-12-15
 
    经永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361012110019 宗地面积:  41030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三湾路与建设西路交汇处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2.6 建筑密度(%):  ≤32
绿化率(%):  ≥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00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永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永国土资告字[2011]14号经永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整体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11-14号 宗地出让面积 41030(折61.55亩) 宗地坐落 三湾路与建设西路交汇处出让年限(年) 商业40 住宅70 容积率 ≤2.6 建筑密度(%) ≤32% 绿化率(%) ≥35% 建筑限高(米) 40米 土地用途 商业、住宅保证金 2000万元 起始价 160万元/亩(设底价) 加价幅度 1万元/亩或其整倍数拍卖时间 2011年12 月 28日10时00分 交纳保证金时间 2011年 12月 19至12月28日10时00分前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另:凡参加该地块拍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出让人提交当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四、拍卖成交后60日内交清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不含税费。中标人除缴纳成交价款外,还应缴纳以下税费:(1)按成交价款的4%缴纳契税;(2)按赣发改商价字[2005]1071号文件标准缴纳出让服务费;(3)按出让服务费的30%缴纳招投标综合服务费;(4)公证费2000元。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27日(含节假日)到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 12月19日至2011年 12月 28日10时前(含节假日)到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12月 28日10时00分(交纳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帐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 12月 28日1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12月28日10时在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中标人必须在该地块配建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幼儿园。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永新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刘先生 颜女士联系电话:7728924 7716610 开户单位: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行永新县支行银行帐号:1509216629024944872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15日2011年12月27日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19日2011年12月28日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28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28日10时00分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96-7728924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永新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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