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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都市1月20日至2月7日挂牌出让浦江路南侧安置区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2-31

关键字: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江国土告字[2011]12号
        经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NO.2011G51 浦江路南侧安置区 51585 商住 ≤1.26 ≤30 ≥35 70 890 4475 50
NO.2011G52 大桥镇杨墅村 2429 商业 ≤0.6 ≤30 ≥35 40 30 190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NO.2011G51:该宗地为安置区项目,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安置对象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办理交房手续,安置对象资格由扬州市江都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查。 NO.2011G52:该地块位于大桥镇杨墅村,面积242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加油站)。该地块的竞买人必须是实施沿江高等级公路东延被拆迁的加油站,且须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书。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01月19日,到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市场(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1月20日至2012年02月03日,到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市场(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2月0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2月03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市场;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NO.2011G51地块:2012年01月20日9时 至2012年02月07日15时;
2、NO.2011G52地块:2012年01月20日9时 至2012年02月07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均设定底价,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三)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挂牌人当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引江路36号
        联系电话:0514-86530408
        联 系 人:朱先生
        开户单位:扬州市江都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 户 行:江都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账       号:32001747736051152071
 
扬州市江都区国土资源局
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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