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1月17日拍卖出让泰山大道以西、纬二路以北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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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字(2011)20号
经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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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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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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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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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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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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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参考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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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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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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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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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8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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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大道以西、纬二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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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96669.6㎡;土地出让面积8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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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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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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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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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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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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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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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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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8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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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大道以西、纬二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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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20411.9㎡;土地出让面积110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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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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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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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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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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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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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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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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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84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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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大道以西、纬二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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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88530.7㎡;土地出让面积75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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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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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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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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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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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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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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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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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85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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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大道以西、纬二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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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105813.7㎡;土地出让面积96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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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1、 A4-2商业金融业用地;A4-3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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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A4-1:≤2.0;A4-2:≤1.5;A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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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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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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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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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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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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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86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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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大道以西、东山小学东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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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42979.86㎡;土地出让面积3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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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A:道路用地;地块B:市场、办公用地;地块C:街头绿地;商业、办公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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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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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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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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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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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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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6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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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87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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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都大道以东、通湖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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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94471.5㎡;土地出让面积94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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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块:二类居住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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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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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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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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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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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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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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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1)
88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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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都大道以东、通湖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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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84493.1㎡;土地出让面积84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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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地块:二类居住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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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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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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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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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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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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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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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四、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元月16日到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购买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申请截止日为2012年元月16日下午4点之前,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日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拟定于2012年元月17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11)82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土地受让方须承担黄山大道与泰山大道间东西走向长约270米、宽18米的道路建设费用;3、该项目建成后,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1350平方米的配套公建;4、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规划总户数的5%配建的廉租房;5、土地受让方须承担B-1地块10613.6平方米的绿化费用,绿化建设方案须报住房建设委员会审批;6、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不低于总户数的50%;7、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由市开发区负责。
(二)铜土储字(2011)83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土地受让方须承担纬一路与纬二路间南北走向长约460米、宽18米的道路建设费用;3、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200平方米的配套公建;4、政府按180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2700平方米的幼儿园;5、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规划总户数的5%配建的廉租房;6、土地受让方须承担B-2地块10293.3平方米的绿化费用,绿化建设方案须报住房建设委员会审批;7、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不低于总户数的50%;8、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由市开发区负责。
(三)铜土储字(2011)84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土地受让方须承担纬一路与纬二路间南北走向长约280米、宽18米的道路建设费用;3、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7270平方米的配套公建;4、政府按180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19080平方米的小学(48个班);5、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150000平方米(约1600户)安置房;6、政府按100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安置房配套的地下车库;7、土地受让方须承担B3-1、B3-2地块13392.3平方米的绿化费用,绿化建设方案须报住房建设委员会审批;8、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由市开发区负责。
(四)铜土储字(2011)85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土地受让方须承担纬一路与纬二路间南北走向长约420米、宽18米的道路建设费用;3、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250平方米的配套公建;4、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130000平方米(约1400户)安置房;5、政府按100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安置房配套的地下车库;6、土地受让方须承担B4-1、B4-2、B4-3地块9259.6平方米的绿化费用,绿化建设方案须报住房建设委员会审批;7、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由市开发区负责。
(五)铜土储字(2011)86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土地受让方须承担地块A道路用地3413.68平方米的建设费用;3、土地受让方须承担地块C街头绿地3155.18平方米的绿化费用,绿化建设方案须报住房建设委员会审批;4、土地受让方须建设80000平方米市场和40000平方米办公用房;5、该地块地下有大面积采煤溶洞,土地受让方须自行对该地块进行地质灾害治理;6、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由狮子山区政府负责。
(六)铜土储字(2011)87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该项目建成后,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58000平方米高层住宅;按180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1800平方米幼儿园以及1280平方米配套公建;3、该地块中,商服设施、储蓄所、邮政所可以对外销售;4、土地受让方须承担地块C街头绿地32280.9平方米的绿化费用,其绿化建设方案须报住房建设委员会审批;5、土地受让方须承担10KV电线改造、排水沟与通湖路涵洞处设智能闭合器2组建设费用;6、该地块设计方案、户型以及竞买人报名资格须经郊区政府审查;7、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由郊区政府负责。
(七)铜土储字(2011)88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该项目建成后,政府按255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52000平方米高层住宅,商业可对外销售; 3、该地块设计方案、户型以及竞买人报名资格须经郊区政府审查;4、土地受让方须承担澜溪花园驳岸及园路工程费用;5、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由郊区政府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8号(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62-2813994 2838710
联 系 人:陈 波 叶伟伟 钱 颖
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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