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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1月20日公开公告出让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T分区T3-5/01号等十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2-01-01

关键字: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第一地产网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2]1号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2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土地位置
用途
土地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可建面积(㎡)
最大建筑密度
绿地率
12001
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T分区T3-5/01地块
二类居住
用地
24071
≤79440.9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7516
1504
12002
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J分区J4-5/02号宗地
交通设施用地(加油站)、防护绿地
5542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2141
429
12003
高新区含谷镇华新村十三社地块
加油加气站用地
4799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1548
310
12004
高新区白市驿镇太慈村十二社、十七社地块
加油站用地
3499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1162
233
12005
巴南李家沱组团L标准分区L18-2-2/02号宗地
加油站用地
2166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1195
239
12006
沙坪坝区曾家莲花湖片区控规组团A05-1/01、A08-1/01、A10-1/01、A12-2/01、A14-1/01、A15-1/01、A16-1/01号宗地
一类居住
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
195995
≤200308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32050
6410
12007
两江新区鱼嘴组团B、C标准分区(汽车城南区)C7-3/01号宗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15432
≤30866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2590
518
12008
渝北区龙兴组团E标准分区E06-01/01、E05-01/01、E11-01/01、E10-01/01、E09-01/01、E14-01/01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
276464
≤417201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41446
8290
12009
渝北区龙兴组团E标准分区E01-01/01、E01-02/01、E02-01/01、E07-01/01、E08-01/01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
235898
≤226543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28881
5777
12010
渝北区龙兴组团E标准分区E03-01/01、E03-02/01、E04-01/01、E04-02/01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212157
≤246341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27255
5451
12011
渝北区龙兴组团E标准分区E16-01/01、E14-02/01、E18-01/01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213868
≤257699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28525
5705
12012
渝北区龙兴组团E标准分区E17-01/01、E13-01/01、E13-02/01、E12-02/01、E12-01/01号宗地
二类居住用地
153493
≤161169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19344
3869
12013
北部新区金山组团C27-1-1/05号地块
商业金融业
53410
≤133528
按规划要求
按规划要求
26706
5342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2年1月20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月1日12:00时-2012年1月20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月1日12:00时-2012年1月20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月20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 系 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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