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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灌南县2月20日至3月2日挂牌出让新民路北侧、郑于河西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灌南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1-17

关键字:灌南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灌国土告字2012[01] 号
灌南县人民政府批准,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GT2012-01 新民路北侧、郑于河西侧(新民路北侧地块一) 29780 商住 ≥1.20 ≤28 ≥30 70 1786.80 2233.50 1万元/亩或其整倍数(50万元/亩,约44.67亩)
GT2012-02 新民路北侧、郑于河西侧(新民路北侧地块二) 10906 商住 ≥1.20 ≤28 ≥30 70 654.40 817.95 1万元/亩或其整倍数(50万元/亩,约16.36亩)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业用地不超过10%)容积率:1.2≤综合容积率≤2.0 建筑密度:20%≤综合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100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20日至2012年03月02日,到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20日至2012年03月02日,到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3月0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3月0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GT2012-01地块:2012年02月20日9时 至2012年03月02日17时;
2、GT2012-02地块:2012年02月20日9时 至2012年03月02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按有关规定在我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我县已注册的除外),且竞得人在新注册成立的开发企业中所持有的股份不得少于51%。 2、挂牌时间截止时,同宗地只有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同宗地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名的,转入现场竞价(设有竞买保底价),通过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视为违约并终止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严格执行灌南县规划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5、本次挂牌出让的有关事项如有变动,出让人将在挂牌截止前一周在《连云港日报》和江苏土地市场网等媒体公告。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3696566
联 系 人:杜先生 骆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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