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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洪泽县2月12日至2月23日挂牌出让东九道南侧、一级公路西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1-18

关键字: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洪国土资告字[2012]GO 01号
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2GO1号 东九道南侧、一级公路西侧 34690 商业 ≤2.20 ≤70   40 500 780 10
2012GO2号 东十道南侧、东十一街东侧 19182 商住 1.0<容积率≤3.8 ≤40   70 500 890 10
2012GO3号 宁连路东侧、淮河路南侧 37312 商住 1.0<容积率≤3.2 ≤35 ≥30 70 2000 3350 10
2012GO4号 文化中心南侧地块 3989 商业 ≤2.8 ≤70 ≥0.01 40 300 500 10
2012GO5号 老子山镇政府地块 18567 商住 1.0<容积率≤3.2 ≤35 ≥30 70 500 860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规划、建设规费、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规(税)费。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及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并愿意接受和遵守该文件中的规定。(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四)竞得人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五)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和欠交土地出让金等不良行为,不得参与本次土地竞买。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自然人竞得土地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05日至2012年02月21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12日至2012年02月21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2月21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2月21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2GO1号地块:2012年02月12日8时30分 至2012年02月23日9时;
2、2012GO2号地块:2012年02月12日8时30分 至2012年02月23日9时;
3、2012GO3号地块:2012年02月12日8时30分 至2012年02月23日9时;
4、2012GO4号地块:2012年02月12日8时30分 至2012年02月23日9时;
5、2012GO5号地块:2012年02月12日8时30分 至2012年02月23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012GO01号地块的竞买者,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3日前向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提交相关材料,由国土资源局会同规划局对竞买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会审,竞买人须提供规划局出具报名资格认可函方可参加2012GO01号地块竞买报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7-87209020
联 系 人:仇先生 陆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汇票
账 号:

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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