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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湖县2月21日至3月2日挂牌出让清河路南侧、人民路东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1-31

关键字: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金让告字[2012]01号
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JG2012-01 清河路南侧、人民路东侧、船塘路西侧 12122 商业 ≤1.2 ≤45 ≥25 40 500 1600 10
JG2012-04 金湖县吕良泰山路南侧、规划文化路西侧、规划园林路北侧 56970 商住 1<容积率≤1.80 ≤40 ≥25 70 1000 2230 10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可以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须签订书面竞买协议,协议中应注明出资人各方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得人报名参加竞买时,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县的,在土地成交后必须在本县重新注册独立核算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法人不得变更。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立项的项目应符合《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资质等级要求。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01日至2012年02月20日,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21日至2012年03月01日,到神华大道201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3月0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3月0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神华大道201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JG2012-01地块:2012年02月21日8时 至2012年03月02日15时;
2、JG2012-04地块:2012年02月21日8时 至2012年03月02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活动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三)出让地块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以金湖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发售的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神华大道201号
联系电话:0517-86930031
联 系 人:周建华 万宝春
开户单位:金湖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支行
账 号:100170964440010001

金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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