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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2月14日至2月23日挂牌出让原宁波盛和灯饰有限公司及天安集团小东洋地块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1-20

关键字: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公告〔201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原宁波盛和灯饰有限公司及天安集团小东洋地块等三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位于丹西街道天安路以西、丹山路以北;地块二位于丹西街道环城北路两侧;地块三位于石浦铜瓦门路。各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编号

地 块

出让

面积m2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原宁波盛和灯饰有限公司及天安集团小东洋地块

10087

住宅

及配套

住宅

70年

≥1.0且≤1.7

≤32%

30%

4550

1200

原宁波志华化学地块

2446

住宅

及配套

住宅

70年

≥1.0且≤1.4

≤35%

25%

670

200

石浦东铜瓦门地块

4885

住宅

及配套

住宅

70年

≥1.0且≤1.8

≤26%

30%

1560

500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2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21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2年2月21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2年2月14日8:30至2012年2月23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655979 蔡乃文

报名帐号:201000050216641

开户名称: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名称: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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