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3月7日拍卖出让龙港镇南城路以东、象北中心街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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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2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2)4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镇河北庙村HBM-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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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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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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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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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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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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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
证
金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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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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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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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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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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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河北庙村HBM-1地块位于龙港镇南城路以东、象北中心街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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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3591.5平方米,出让面积为1354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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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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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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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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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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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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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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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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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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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为我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2 月23日至 2012年 3 月 1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必须于 2012年 3月5 日至 2012年 3 月 7 日11:00时(工作日)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2年3 月7日11:30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3月7日15:00时交易大厅举办。
八、在拍卖竞买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则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 2012年3月8日至2012年3月21日15:00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2年 3 月 8日至2012年 3 月 21 日11:00时(工作日)。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2年 3 月 21 日11:00时。原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继续参加挂牌竞买无须重新办理挂牌竞买申请。
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 3 月 21 日11:30时2012年 3 月 21 日15:0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行挂牌出让会。
九、联系方式与保证金帐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帐号: 1203284029200238885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帐号: 3300162726805300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