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国土资告字[2010]1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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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
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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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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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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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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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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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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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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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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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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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叫(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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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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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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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区佛教用品市场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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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区陵阳大道以南、永明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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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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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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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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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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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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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
1700
|
340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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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苑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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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大道以北、清溪河以南、清溪苑以东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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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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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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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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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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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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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40、
住宅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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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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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大道以北、清溪河以南、清溪苑以东B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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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3
|
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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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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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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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25%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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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5月10日17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10日,到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10日,到池州市清风西路125号向池州市国土资源局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17时。
申请人数满2家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申请人数不足2家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10年5月10日17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2010年5月12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秋浦东路75号教体局北侧)。
挂牌时间:2010年5月11日上午8时至2010年5月20日下午17时。
挂牌地点: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秋浦东路75号教体局北侧)。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地块1: 现状净地;起叫(始)价为3400万元(总价);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次。
地块2: 现状净地;起叫(始)价为210万元(总价);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竞得人须无偿提供7500平方米办公用房,且政府按2400元/平方米价格回购6000平方米办公用房;竞得人应在竞买申请之前缴纳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
其他见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池州市清风西路125号市国土资源局大楼404室)
联系电话:(0566)2819126
联 系 人:尹先生 蒋先生
开开户单位:池州市财政局
开 户 行:池州市农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060601040000434
池州市国土资源局
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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