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4月19日至5月3日挂牌出让苍南大道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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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7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2)54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汽车贸易园B-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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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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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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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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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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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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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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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
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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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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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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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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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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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汽车贸易园B-2地块座落于苍南大道以东、建兴东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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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8936.75平方米,出让面积8683.9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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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轿车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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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且≥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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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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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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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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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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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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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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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①在苍南区域内取得轿车4S店经营意向书或授权书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及以该品牌在苍南区域内已取得地块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②已取得品牌授权书的县外公司、企业竞得后须一个月内在苍南县登记成立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全资新公司,并在该地块建设该轿车品牌4S店;③持有品牌意向书的公司、企业竞得后须在6个月内取得该意向品牌在苍南的经营授权书,若是县外公司、企业的则须在取得授权书后一个月内在苍南县登记成立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全资新公司,并在该地块建设该轿车品牌4S店。如期限届满未取得授权书,则出让地块竞得无效。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
七、申请人可于2012年 4 月 19 日8:30时至2012 年 5 月 3 日11:00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 年 5 月 3 日11:00时。
年 4月 11 日至 2012 年 4 月 18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2年 4 月 19 日8:30时至2012 年 5 月 3 日15:00时(工作日)。
年 5 月 3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账号: 1203284029200238885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 年 3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