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4月25日至5月10日挂牌出让虹桥镇c-d-06#部分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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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土资出让告字[2012]07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虹桥镇c-d-06#部分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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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坐落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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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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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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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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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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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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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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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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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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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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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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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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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镇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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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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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用地(中草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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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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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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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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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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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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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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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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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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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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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具体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关于虹桥镇c-d-06#部分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1〕246号;②地块起始价不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由竞得者另行支付。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范围含有中草药市场开发投资的企业均可参加。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并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5月8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5月8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8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5月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2年4月25日8时至2012年5月10日15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登记证书(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证书中的经营范围为准)、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