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涡阳县4月27日至5月25日公开出让站前路南侧,育才路西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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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涡土告字[2012]10号)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Y2012-17 | 宗地面积: | 2167.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站前路南侧,育才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45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宗地编号: | GY2012-18 | 宗地面积: | 78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万象城北侧、杏花路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8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17万元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4月27日 至 2012年05月25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4月27日 至 2012年05月25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5月24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5月25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2年05月25日10时00分 在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我局将在2012年5月25日10时整根据申请情况确定该两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2年6月4日10:30分。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6月4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2年5月25日10:30时。
(一)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GY2012-17、GY2012-18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四)以非本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土地成交后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并自成立新公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应具备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
我局将在2012年5月25日10时整根据申请情况确定该两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2年6月4日10:30分。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6月4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2年5月25日10:30时。
(一)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GY2012-17、GY2012-18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四)以非本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土地成交后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并自成立新公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应具备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0558-7217723
开户单位:涡阳县土地交易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01887408053002910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0558-7217723
开户单位:涡阳县土地交易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01887408053002910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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