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国土资告字[201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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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葛公镇留山新村地块(二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地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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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公镇
葛公村
|
1073.88
|
商住
|
商业40
居住70
|
40
|
8
|
1.6以下(含1.6)
|
40%以下
(含40%)
|
25%
以上
|
2
|
地块二
|
12047.8
|
468
|
94
|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为准,其它规划指标按“东建[2009]244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12日至2010年3月31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购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12日至2010年3月31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帐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16时。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3月3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4月1日16时在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厅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次拍卖按宗地编号顺序依次进行。
七、联系电话:0566-7011551 联系人:夏先生 周先生
开户单位:东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东至县支行 帐号:493553487008095001
东至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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