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5月22日拍卖出让安地镇安地村境内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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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安地镇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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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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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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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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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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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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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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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安地镇安地村
|
124563
|
商 业
住 宅
|
1.03~1.2
|
28~30%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595
|
10000
|
2
|
安地镇安地村
|
21118
|
商 业 住 宅
|
1.03~1.2
|
28~30%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177
|
2500
|
* 本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及在婺城区受让经营性用地尚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开发项目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及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在2012年5月21日16时前确定上述宗地的具体出让方式(拍卖或挂
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保留价) 。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汇编。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21日15时到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21日15时到金华金信拍卖责任有限公司(金华市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三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15时。(法定公休日除外)
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5月2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出让时间和地点:至2012年5月21日15时止,提交申请的竞买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则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2012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拍卖地点:金华金信拍卖责任有限公司(金华市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九楼);至2012年5月21日15时止,提交申请的竞买人不足三人的,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申请竞买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12年5月31日15时,挂牌时间:2012年5月22日上午9时至2012年6月4日15时止,报价地点: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丹溪路861号天和大厦A座三楼),挂牌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公告栏、金华金信拍卖责任有限公司。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在挂牌出让程序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2、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若竞买保证金不足出让金总额20%的,则全部转为合同定金。3、地块一内建住宅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以下,旅馆业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4、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地块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垂询。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
网 址:www.landchina.com
联系电话:0579-82363480 82771333 400-166-1618
联 系 人:陈志宏吴吉文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工行铁岭头支行
帐号:120801302900143438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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