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国土资告字[201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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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东至县临江河道管理段仓库、石城粮站及仙寓山旅客服务中心二期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
地
编
号
|
宗地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1
|
临江河道管理段仓库
|
香隅镇临江村
|
5750.09
|
工业
|
50
|
92.4
|
20
|
1.2以下
|
50%
以下
|
≤20%
≥10%
|
2
|
石城粮站
|
官港镇夏联村
|
3892.03
|
工业
|
50
|
47.5
|
10
|
1.2以下
(含1.2)
|
50%
以下
|
≤20%
≥10%
|
3
|
仙寓山游客服务中心二期
|
葛公镇
仙寓山村
|
896.02
|
商服(
旅馆业)
|
40
|
14.25
|
3
|
1.0以下
(含1.0)
|
30%
以下
|
30%
以上
|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均以现状土地条件为准,其它规划指标1号地块按“东建[2009]239号”、2号地块按“东建[2009]254号”文件并参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执行;3号地块按“东建[2009]276号”文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6日至2010年1月25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购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6日至2010年1月25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帐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16时。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1月26日16时在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厅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联系电话:0566-7011551 联系人:夏先生 钱先生
开户单位:东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东至县支行 帐号:493553487008095001
东至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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