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5月30日至6月8日挂牌出让原三元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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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原象山县三元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地块等三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位于丹西街道天安路西、海城阳光苑北;地块二位于爵溪街道林杏路26号;地块三位于丹西街道广电中心南侧。各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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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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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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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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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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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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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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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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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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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象山县三元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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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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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及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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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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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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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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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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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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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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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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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巨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毛纺厂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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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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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及配套
|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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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且≤1.8
|
≤28%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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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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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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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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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中心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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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95
|
商务金融
批发零售
文化娱乐
住宅
|
商务金融40年
批发零售40年
文化娱乐40年
住宅70年
|
≥1.5且≤3.5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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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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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0
|
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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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
地块一、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地块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上竞买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地块三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建设投资协议,并支付1500万元建设保证金。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6月6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2年6月6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2年5月30日8:30至2012年6月8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655979 蔡乃文
报名帐号:201000050216641
开户名称: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名称: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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