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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国土资出告字[201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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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准,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石2010-31号 宗地面积:  113799.16平方米 宗地坐落:  仁里镇缘溪村和原掘珠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80 建筑密度(%):   ≤ 30
绿化率(%):  ≥40 建筑限高:  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000万元
约定土地条件: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约定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出让。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  
备注:  出让宗地范围内划分为两个部分,其中40亩土地,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剩余土地用于商业开发。商服用地,容积率1.0--1.8,建筑密度不超过30%,绿化率不低于40%。商业层高不超过4.2米,住宅不超过3米。 1、建筑退让红线,东侧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5米,南侧、西侧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3米,北侧退让道路红线不低于5米。 2、宾馆建筑面积在容积率控制范围内,最终以规划评审为准。 3、商业、住宅用地内,住宅日照间距不小于1:1.25,并按建筑面积3‰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商业层高不超过4.2米,住宅不超过3米(详见《金钱山区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4、其他要求:宾馆建成后软硬件设施必须达到国家四星级评定标准,没有达到四星级宾馆标准不得营业;四星级宾馆与商住楼项目工程须同步开工、同步建设,整体项目(含四星级宾馆、商住楼)未竣工验收前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竞得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建成四星级酒店,县政府将无偿收回住宿餐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6月17日至2010年07月06日到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0年06月17日至2010年07月06日到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7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7月06日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0年07月07日在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联 系 人:王先生 赵先生
    联系电话:0566-6027390
    开户单位:石台县财政局
    开 户 行:石台县工商银行
    帐    号:1316099029200032270
 
 
 
 石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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