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5月31日至6月11日挂牌出让当湖街道新华南路西侧、启元路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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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告字〔2012〕6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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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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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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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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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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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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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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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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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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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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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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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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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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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西侧、启元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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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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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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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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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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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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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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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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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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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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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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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西侧、池海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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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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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批发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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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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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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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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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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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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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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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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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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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西侧、启元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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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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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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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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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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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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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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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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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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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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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1号—3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的企业方能申请,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16日至2012年6月7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月30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6月7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7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6月11日15:0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15:30时。
2、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号地块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2号—3号地块在2013年1月15日前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除保证金外,剩余土地出让金缴入账户另行指定。
4、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
联 系 人: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3001637335056720668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40101040004785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