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南县6月7日至6月21日挂牌出让新莞南路西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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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字[2012]02号
经灌南县人民政府批准,灌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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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GT2012-3 | 新莞南路西侧 | 36667 | 商住 | 1.40<容积率<2 | ≤30 | ≥30 | 70 | 1376 | 2750.0250 | 1万元/亩或其整倍数(50万元/亩,约55亩) |
GT2012-4 | 锦绣名园南侧 | 56556 | 商住 | 1.5<容积率<2.0 | <30 | >30 | 70 | 2121 | 4241.70 | 1万元/亩或其整倍数(50万元/亩,约84.8亩)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新莞南路西侧地块: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部分小于20%)、容积率:1.4-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锦绣名园南侧地块: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部分不大于20%)、容积率:1.5-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6月07日至2012年06月19日,到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6月07日至2012年06月19日,到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6月1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6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GT2012-3地块:2012年06月07日9时 至2012年06月21日9时;
2、GT2012-4地块:2012年06月07日9时 至2012年06月21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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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1、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按有关规定在我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我县已注册的除外),且竞得人在新注册成立的开发企业中所持有的股份不得少于51%。 2、挂牌时间截止时,同宗地只有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同宗地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名的,转入现场竞价(设有竞买保底价),通过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视为违约并终止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严格执行灌南县规划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5、本次挂牌出让的有关事项如有变动,出让人将在挂牌截止前一周在《连云港日报》和江苏土地市场网等媒体公告。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3696566
联 系 人:杜先生 骆先生
开户单位:灌南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灌南县支行
账 号:448101040000032
灌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05月11日
2012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