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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6月18日至6月27日挂牌出让留贤村104国道与35省道路口西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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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土告字[2012]16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坐落在永丰镇的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宗地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投标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331082108200010
留贤村104国道与35省道路口西北角
1501
商业服务业 (商务金融)
1.5-2.2
≤50%
\
40
50
221
本次挂牌出让有保留价,报价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宗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土地契税。
二、中标单位受让地块后:根据临海市建设规划局的临建规设函[2012]14号编制建设方案。
三、受让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有闲置土地行为或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如果竞得人为非临海市内的企事业法人,须一个月内在临海斥资设立企事业法人组织机构,并以该法人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独立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交纳相应宗地保证金,并领取有关文件资料,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出让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2012年 7 26 日前全部交清。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获取,此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www.landchina.comwww.lhgtzyj.gov.cn)。
六、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6 25 日16时止,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投标资格。
七、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电子屏幕)。挂牌报价时间:2012年 6 18 日8时至2012年 6 27 日16时。
八、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电话:85280089、85280228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帐号:
1207022109049207856 (临海市工商银行)
81060154900000048 (浦发银行临海支行)
1110040101201000054181 (临海市农联社营业部)
930101040002132 (临海市农业银行)
358520100100003057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
723000697018010002277 (交通银行临海支行)
33001666135056000025 (临海市建设银行)
580706220100015 (民泰银行临海支行)
510004522100010 (临海市台州银行)
800100000019000200 (临海湖星村镇银行)
201000089899027 (临海市城关信用社)
840024759108093001 (临海市中国银行)
100651742260010001 (邮政储蓄银行临海支行) 3301120120100016373 (泰隆商业银行临海支行)
201000078159774 (银泰信用社)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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