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海宁市6月14日至6月25日挂牌出让尖山新区富江路南侧、海市路东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5-25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海土告字[2012]06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海土字12038号
宗地面积:
66668平方米
宗地坐落:
尖山新区富江路南侧、海市路东侧11-64-01号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35万元
 
 
起始价:
366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6月14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6月25日15时00分
宗地编号:
海土字12039号
宗地面积:
4759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尖山新区富江路南侧、采宝路西侧11-64-02号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25万元
 
 
起始价:
261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2年06月14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2年06月25日15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6月05日2012年06月21日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6月05日2012年06月21日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6月21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6月2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海土字12038号 号地块:2012年06月14日08时30分2012年06月25日15时00分 ;
海土字12039号 号地块:2012年06月14日08时30分2012年06月25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宁市区梅园路203号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内
联 系 人:曹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87222158 87223373 87289216
开户单位:海宁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银行: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银行帐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2-5-25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