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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涡阳县6月14日公开公告出让乐行路南侧,谷水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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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4 (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Y2012-20
宗地面积
36089.16平方米(54.13亩)
宗地坐落
乐行路南侧,谷水路东侧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5%
建筑限高(米)
≤100米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商业用地≤20%)
保证金
40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2-21
宗地面积
28369.52平方米(42.55亩)
宗地坐落
涡曹路北侧,闸北路东侧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28%
绿地率(%)
≥35%
建筑限高(米)
≤80米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商业用地≤20%)
保证金
20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2-22
宗地面积
58438.88平方米(87.66亩)
宗地坐落
淮中大道南侧,兴业路(西阳路)西侧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50米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商业用地≤15%)
保证金
50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2-23
宗地面积
46334.53平方米(69.50亩)
宗地坐落
紫光大道南侧,芍香路西侧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38米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保证金
45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5月252012年06月13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5月252012年06月13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2012年06月13日11时3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6月13日16时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2年06月14日10时30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我局将在2012年06月14日10时30分整根据申请情况确定该四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2年06月22日10:30分。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2年06月15日至2012年06月25日10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2年06月14日10:30时。
(一)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以非本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土地成交后7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并自成立新公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应具备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0558-7217723
开户单位:涡阳县土地交易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01887408053002910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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