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丰市7月2日至7月11日挂牌出让白驹镇政府东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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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挂[2012]2-3号
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人民政府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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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NO、2012-D-02 | 白驹镇政府东侧地块 | 44420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70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600 | 3842 | 10 |
NO、2012-D-03 | 刘庄新团河以北,振兴路以东地块 | 13350 |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80 | 建筑密度≤28% | 30%≤绿化率 | 70 | 300 | 1102 | 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NO、2012-D-02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不超过25%,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2、NO、2012-D-03地块需代征1816.0平方米,且需另外缴纳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规费、耕地占用税;在该地块北侧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不少于36套)、平均售价不高于1800元/平方米的拆迁安置限价房,每户提供一个非机动车库,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施工前图纸需征得刘庄镇政府的同意)。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不超过10%,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6月11日至2012年07月09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7月02日至2012年07月09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7月09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7月0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2012-D-02;
报名时间:2012年07月02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09日 18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07月02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09日 18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07月02日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1日12时; 2、地块编号:NO、2012-D-03;
报名时间:2012年07月02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09日 18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07月02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09日 18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07月02日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1日12时;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土地交易起始价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行政规费及“三通一平”开发费,不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 3、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详细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联系电话:0515-83512780、0515-68855826
联 系 人:施先生、单先生、杨女士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大丰市人民政府
2012年06月08日
2012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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