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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7月9日至7月20日挂牌出让龙港镇西六路以西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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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4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1)186号、苍政发(2012)101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龙港镇咸园村西六街安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总建筑面积(㎡)
龙港镇西六路以西,温州礼品城以南,龙金大道以东,家居礼品市场以北
总用地面积为12138㎡,净用地面积为11838㎡
商服住宅
3.38且≥1.0
33.7%
22.3%
40100(不包括地下室面积等不记入容积率面积)其中商业面积≤6038 
住宅为七十年,商服为四十年
4850万元
1000万元
二、本地块出让为带方案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苍南县规划建设局确定的本地块总平面布置图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为凡我国境内外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和暂定)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因该地块带拆迁安置,故本次出让地块需带方案出让,竞得后开发单位必须按照龙港镇提供的已经审查的本项目总平面图和初步设计文本及有关说明等进行施工图设计,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要求竞得者在受让建成后,须无偿提供住宅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及一层商业面积3143平方米、二层商业面积300平方米都按建筑造价每平方米3100元回购,提供给龙港镇人民政府用于安置拆迁户。土地取得方式为行政划拨,划拨用地面积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其余为出让。
五、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 6 月 26 日至 2012 年 7 月 6 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2年 7 月 9 日至 2012 年 7 月 20 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 7月 20 日 11: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2年 7 月 20日 11: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2012年 7 月 9 日 8:30 时至2012年 7 月 20 日 15:00 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68708526
开户单位: 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 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开 户 行: 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账 号: 1203284029200238885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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