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7月9日至7月20日挂牌出让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A401-2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2〕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A40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该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坐落位置、面积及用途: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出让土地面积3048.12平方米(4.5722亩,具体以土地供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地块地面基本平整。根据温州市规划局出具的〔2012〕规划条件07031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该地块土地使用性质为B41加油加气站用地,土地用途确定为批发零售用地,地块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3040平方米,加油站规模等级为二级。地块出让年期40年。具体位置和四至范围见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2012年4月绘制的G-2010-072号土地供地勘测定界报告(1980坐标)。出让人将按现状土地条件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
本地块规划容积率:≤1.0;规划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10米;绿地率:≥20%;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3040平方米。详细要求见温州市规划局〔2012〕规划条件07031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超过规划设计条件规定的指标。
上述出让地块面积以供地定界技术报告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二、土地出让年限:出让年限为40年。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四、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905万元。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起始价和竞得价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30.40万元,但不包括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地块涉及的耕地占用税共计人民币23936.80元,由竞得单位另行缴纳。地块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建筑面积地价款按中标楼面地价在项目复核验收时计算收取。
五、参加竞买对象:
根据《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参加竞买者应取得商务部门下发的参加竞买预核准文件。预核准文件的真实性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六、竞得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定及建设要求:
竞得人按规定缴纳土地竞得价款与相关规费后,即可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按现状条件完成土地使用权交接手续。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2010〕84号专题会议纪要有关精神,温州市外注册的企业参加竞买的,竞得后须在温州市区设立由原竞得公司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以新成立的子公司为受让人签订。
七、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2年6月18日至2012年7月18日下午5时前向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竞买预核准文件、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资格审查函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保证金规定:竞买人应交纳保证金。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85万元整,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2年7月18日下午5时整,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2年7月18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挂牌出让时间:2012年7月9日上午9时至2012年7月20日下午3时整。
十、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十二、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三、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8350409 张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