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沂市7月5日至7月18日挂牌出让钟吾路东、城中引河南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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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挂[2012]03号
经新沂市人民政府批准,新沂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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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2-05号 | 钟吾路东、城中引河南、南京路西、富民路北 | 6666.70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1≤容积率≤1.80 | 20%≤建筑密度≤50% | 40 | 3000 | 3000 | 100 | |
2012-06号 | 东至黄墩河、南至云龙山路、西至惠前路、北至现状 | 24173.45 | 商住 |
1.40≤容积率≤1.60 | 20%≤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45% | 70 | 3640 | 3640 | 50 |
2012-07号 | 南至香山河、西至黄沭路、东和北至现状 | 43933.55 | 商住 |
1.60≤容积率≤2 | 20%≤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40% | 70 | 6600 | 6600 | 50 |
2012-08号 | 西至新东路、北至沭东大道、南至天目山路、东至湘江路 | 55333.61 | 商住 |
2≤容积率≤2.40 | 20%≤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40% | 70 | 4180 | 8357 | 50 |
2012-09号 | 西至黄沭路、北至市府东路、南至现状、东至惠前街 | 49920.23 | 商住 |
1.50≤容积率≤1.80 | 20%≤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45% | 70 | 7488 | 7488 | 50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它组织独立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欠本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欠本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出资人、控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6月18日至2012年07月16日,到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7月05日至2012年07月16日,到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7月1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7月1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2-05号;
报名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07月05日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8日16时; 2、地块编号:2012-06号;
报名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07月05日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8日16时; 3、地块编号:2012-07号;
报名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07月05日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8日16时; 4、地块编号:2012-08号;
报名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07月05日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8日16时; 5、地块编号:2012-09号;
报名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07月05日8时30分 至2012年07月18日16时;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关于住房结构比例方面,须依照现行政策按市有权部门的要求办理。 2、竞得人报名参加竞买时,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市的,在土地成交后必须在本市重新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法人不得变更。 3、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定书》之日起10日内与新沂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沂市公园路国土资源大厦
联系电话:0516-88893268
联 系 人:闫先生 刘女士
开户单位:新沂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新沂支行营业部
账 号:533958206935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06月15日
2012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