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西县7月5日至7月16日挂牌出让桃花工业园繁华西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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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土资公告[20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肥西县土地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报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肥西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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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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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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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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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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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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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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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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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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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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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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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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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2012]
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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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繁华西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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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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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用地(加油加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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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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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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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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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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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20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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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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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7月4日上午11︰30到肥西县土地交易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4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1、挂牌公告日期为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7月4日上午11︰30。
2、接受书面报价日期为2012年7月5日起至2012年7月16日止,接受书面报价时间为上午8时—11时,下午15时—17时。
3、挂牌地点在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肥西县国土资源局。
五、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西县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挂牌文件。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书面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后,与肥西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
4、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定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5个月内建成并投入营运,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须提前向县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6、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7、竞得人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批,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8、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竞买申请、报名地点: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肥西县国土资源局五楼509室土地交易中心。
挂牌地点: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肥西县国土资源局。
详情请登陆合肥土地市场网www.hftd.gov.cn、肥西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fxgt.gov.cn。
联系电话:0551--8829023
联系人:王工、汪工
肥西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