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7月20日至8月3日挂牌出让柳市镇前西垟村2010年3号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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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土资出让告字[2012]14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柳市镇前西垟村2010年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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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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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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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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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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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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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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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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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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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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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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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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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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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市镇前西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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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35230㎡,另带征面积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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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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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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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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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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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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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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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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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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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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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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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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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柳市镇前西垟村2010年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1〕215号);②表内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室和架空层,其中商业建筑面积≤5000 m2;③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45%以上;④出让地块的起始价不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由竞得者另行支付。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若非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若为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的,该企业也可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若成立新公司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地块采用挂牌方式,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8月1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8月1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日1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8月1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2012年7月20日8时至2012年8月3日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52 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