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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市7月25日至8月8日挂牌出让盐盆街道盐盆村(安置留地)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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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土资出让告字[2012]16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仙溪镇下北阁村(原大荆镇农村信用社仙溪分社农转用地块)、盐盆街道盐盆村(安置留地)出让地块、盐盆街道樟南村出让地块(分为13-46-3地块、13-57-2地块)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序号
宗地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出让面积
出让年限
土地
用途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高度 (m)
建筑层数(层)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宗地一
仙溪镇下北阁村(原大荆镇农村信用社仙溪分社农转用地块)
仙溪镇下北阁村
837㎡,另带征面积325㎡
40年
商务金融用地
≤35
≤1.5
≥20
≤18
≤6
61
12
宗地二
盐盆街道盐盆村(安置留地)出让地块
盐盆街道盐盆村
16688㎡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商住
≤27
≤3.5
≥30
≤80
≤24
13310
2660
宗地三
盐盆街道樟南村出让地块
盐盆街道樟南村13-46-3地块
3120.01㎡
商住
≤35
≤3.4
≥30
≤50
≤16
2230
450
宗地四
盐盆街道樟南村13-57-2地块
2144.42㎡
商住
≤35
≤3.4
≥30
≤70
≤23
1533
300
备注:①宗地一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原大荆镇农村信用社仙溪分社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2〕190号),宗地二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盐盆街道盐盆村(安置留地)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2〕211号),宗地三、宗地四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盐盆街道樟南村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2〕14号);②宗地二建筑面积≤58408 m2(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其中商业≤4200 m2),宗地三建筑面积≤10608 m2(不包括地下室和架空层面积,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092 m2,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74 m2),宗地四建筑面积≤7291 m2(不包括地下室和架空层面积,其中商业建筑面积<751 m2,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51 m2);③上述各出让地块起始价均不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由竞得者另行支付。
二、竞买人范围:
宗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宗地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二级以上资质(含暂定二级)或初步晋升二级资质条件的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市住建局证明)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宗地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三级以上资质(含暂定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宗地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二级以上资质(含暂定二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非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宗地、宗地、宗地地块的,在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本市范围内的企业也可成立新公司,若成立新公司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宗地一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整数倍,宗地二、宗地三、宗地四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725日至201286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2725日至201286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宗地一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2861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86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宗地二、宗地三、宗地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28615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86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宗地一挂牌时间20127258时至20128810时。宗地二、宗地三、宗地四挂牌时间20127258时至20128815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登记证书、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52 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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