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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丰市8月20日至8月29日挂牌出让金丰路西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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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挂[2012]43-46号
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NO.2012-C-43 金丰路西侧,明珠乐园地块 9032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容积率≤2 建筑密度≤20% 45%≤绿化率 40 650 2168.58 5(万元)
NO.2012-C-44 新团多为路南侧(原新华医院) 7172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容积率≤1.70 建筑密度≤30% 30%≤绿化率 70 150 483.39 5(万元)
NO.2012-C-45 东塘路南侧、信和铁路北侧地块 10469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容积率≤2 建筑密度≤58% 20%≤绿化率 70 260 861.60 5(万元)
NO.2012-C-46 草小路北侧(原珍鹿公司)地块 1667 商住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容积率≤2.60 建筑密度≤45% 15%≤绿化率 70 55 172.70 5(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4、No.2012-C-43、地块建筑物退让金丰路不少于20米,退让排沟南侧高压线不少于25米;另受让者需按建筑成本价格提供6000平方米给同德村用于解决失地农民生活问题及明珠乐园、建筑公司遗留问题。 5、No.2012-C-44、地块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住宅用地不超过20%。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6、No.2012-C-45、地块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住宅用地不超过50%。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建筑退让东塘路不少于10米,退让4号路不少于4米。 7、No.2012-C-46、地块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住宅用地不超过25%。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建筑退让草小公路中心线不小于20米.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须授权委托其中一方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7月31日至2012年08月27日,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五楼)(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大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nopage.html)(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2年08月20日 起至2012年08月2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27日18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2012-C-43;
报名时间:2012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08月27日 18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08月27日 18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08月20日9时 至2012年08月29日15时;
2、地块编号:NO.2012-C-44;
报名时间:2012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08月27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08月27日 18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08月20日9时 至2012年08月29日15时;
3、地块编号:NO.2012-C-45;
报名时间:2012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08月27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08月27日 18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08月20日9时 至2012年08月29日15时;
4、地块编号:NO.2012-C-46;
报名时间:2012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08月27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08月27日 18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08月20日9时 至2012年08月29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也不包含代征部分的规、税费;  3、竞买人需全面认真阅读出让文件,了解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受让人需执行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联系电话:0515—83517485、0515—68855825、18921820686
联 系 人:施先生、杨女士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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