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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8月21日至9月5日挂牌出让南湖E-1-10号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7-31

关键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2〕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温州市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温州市瓯海区南湖E-1-10、E-2-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该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位置
出让面积(㎡)
用途
开发程度
容积率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南湖E-1-10地块
74731.70
商业用地兼容住宅用地
按现状
≤3.21,另地下室控制容积率≤0.27
住宅70年、商业40年
73893
≥100
14779
 
 
南湖E-2-03地块
25189.42
商业用地
按现状
≤2.38
40年
9108
≥100
1822
 
备注
南湖E-1-10地块具体建设指标详见〔2012〕规划条件04048号;南湖E-2-03地块具体建设指标详见〔2012〕规划条件04049号

二、本次挂牌设底价(政府保留价),挂牌价款包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耕地占用税,但不包含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和其他零星费用。
三、参加竞买对象:
E-1-10、E-2-03地块竞买对象资格和要求均须满足:
1.竞买人的控股方或其控股关联公司须为2012年度《财富》世界500强企业。
2.竞买人的控股方或其控股关联公司在国内已建成单个项目不少于20万平方米都市综合体。
报名要求:如竞买对象以联合体参与竞买的,在满足以上两点竞买资格条件前提下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四、参加竞买者资格审查:由瓯海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查,中心在收到瓯海区人民政府资格审查函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瓯海区人民政府资格审查联系人:朱艳俊;联系电话:13587678333)。
五、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9月3日下午5时向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金额见上表,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2年9月3日下午5时,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2年9月4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出让时间:2012年8月21日上午9时至2012年9月5日下午3时。
八、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九、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8588033 朱女士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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