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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国土告字(2010)03号-萍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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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萍乡市人民政府批准,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SZTP-1003号地块:位于安源区城郊管委会萍安大道旁,东至萍安北大道;南至水塘、山地;西至凤凰山庄;北至民房。
  SZTP-1004号地块:位于安源区朝阳中路与站北路相交处,东至朝阳中路;南至萍乡铁路水务段三级泵站、民房;西至铁路北站货场;北至规划路。
 
宗地
编号
土地面积
(平方米)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保证金
(万元)
起拍价
(万元)
SZTP-
1003
55328
居住、
公建用地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不大于2.3
D-1-1:
不大于45%
D-1-2:
不大于28%
D-1-1:
不小于30%
D-1-2:
不小于35%
D-1-1:
不超过13020
D-1-2:
不超过114234
 
1328
 
6640
SZTP-
1004
40255.4
居住、
公建用地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用地40年
1-1:
不大于2.3
1-2:
不大于1.8
1-1:
不大于28%
1-2:
不大于30%
1-1:
不小于38%
1-2:
不小于35%
1-1:
不超过69111.6
1-2:
不超过18372.4
910
3622.98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自公告之日起,有意参与的竞买者,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竞买人为个人的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原件校验后退回)以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竞买手续,并交纳资料费500元整。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市财政局开具的到帐保证金收据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9日下午4:30时止;报名截止期限为2010年5月19日下午5:00时止。经审查,竞买申请人已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0年5月19日下午5: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其他有关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时间:2010年5月20日9时30分
  拍卖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萍乡市公园路239号富丽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99—6881935、6881933。联系人:张女士 
 
  六、保证金交纳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萍乡市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户
  开户行及帐号:萍乡市农行营业部(账号:304101040005307)            
 
                   江西省萍乡市国土资源局
                  江西省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西省宏发拍卖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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