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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涡阳县9月10日拍卖出让乐行路南侧、谷水路东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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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土告字[2012]16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 方式出让 3 (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Y2012-20
宗地面积
36089.16平方米(54.13亩)
宗地坐落
乐行路南侧,谷水路东侧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
容积率
≤2.1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80米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保证金
45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2-21
宗地面积
28369.52平方米(42.55亩)
宗地坐落
涡曹路北侧,闸北路东侧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28%
绿地率(%)
≥35%
建筑限高(米)
≤80米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商业用地≤20%)
保证金
200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2-31
宗地面积
2346平方米(3.52亩)
宗地坐落
马店镇李聃路南侧,镇政府路西侧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
容积率
≤1.5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24米
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
保证金
150万元
 
 
 
 
 
 
二、申请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另凡之前取得地块且未按政府出让条件开工的及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不接受报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202012年09月10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08月202012年09月10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10日10时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9月10日10时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9月10日10时30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以非本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土地成交后7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并自成立新公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主体变更协议。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分公司)应具备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01887408053001012、100316978700010001
 
涡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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