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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市9月14日至9月28日挂牌出让乐成街道旭阳路出让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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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土资出让告字[2012]28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乐成街道旭阳路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宗地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出让面积(m2
另带征面积( m2
出让年限
土地用途
建筑密度(%)
容积率
建筑面积(m2
绿地率(%)
建筑高度 (m)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乐成街道旭阳路出让地块
乐成街道旭阳路
387
45
商业40年
商业用地
≤40
≤2.2
≤852
≥25
≤18
598
120
备注:①建筑面积≤852 m2(不包括地下室); ②建筑高度≤18米,底层建筑高度必须与周边底层高度保持一致; ③起始价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由竞得者另行支付;④具体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乐成街道旭阳路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2〕78号);⑤该地块属原乐清市城市建设指挥部遗留地块。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非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的,在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若为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的,该企业也可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若成立新公司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三、出让方式:本次出让地块采用挂牌方式,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地块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
年9月14日至 2012年9月26日,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14日至 2012 年9月26日,到乐清市市府路1
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
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9月26日10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9月26 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 2012年
9月14日8时至2012 年9月28日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52 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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