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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9月28日拍卖出让苍南大道以西、环城北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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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土告字[2012]019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苍南县灵溪镇汽车贸易城A-01a地块 宗地面积: 23577平方米 宗地坐落: 苍南大道以西,环城北路以北、城北安置小区以东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8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起始价: 64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公司竞得的,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9月18日2012年09月25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9月26日2012年09月28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28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9月28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9月28日15时30分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在拍卖竞买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则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 2012年9月29日8:30时至2012年10月18日15:30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2年9月29日8:30时至2012年10月18日11:00时(工作日)。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2年10月18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继续参加挂牌竞买无须重新办理挂牌竞买申请。
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10月18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2012年10月18日15:3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行挂牌出让会。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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