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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9月29日拍卖出让荷五路以南3号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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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市告字[2012] 7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2年9月29日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衢州市区荷五路以南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年)
建设时间(年)
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m2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衢市储﹙2012﹚4号
荷五路以南3号地块
42673
住宅用地
≤1.86且≥1
22.0%
79372
高层≤40米,多层≤21米
30%
70
3
22000
5000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拍卖申请(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为非衢州市本级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竞买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衢州市本级(不含柯城区、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7日,到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电话:0570-3862433)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6日至2012年9月27日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7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9月28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厅(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衢市储﹙2012﹚4号拍卖地块:沿荷五路22米范围内只准建造多层住宅。建设物业管理用房556平方米。配置朝晖新区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且底层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具体布置在小区主入口。南侧应急通道建设由竞得人自行与市住建局沟通,按照市政道路标准建设、管理、养护,在建设过程中与市民健身东公园做好衔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衢江南路39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窗口(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电话:0570-3862433 0570-3899037
联 系 人:梅卫仙
开户单位:衢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quzgt.gov.cn查询。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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