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9月28日公开公告出让江北区江北城组团A分区A13-1/05号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2-09-08
关键字: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第一地产网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2]30号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可建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2122
|
江北区江北城组团A分区A13-1/05号宗地
|
B1R2(以商业为主的综合用地)
|
29126
|
≤550000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10934
|
22187
|
12123
|
经开区茶园鹿角组团C分区C17-2/01宗地
|
商务用地
|
33475
|
≤100426.5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8271
|
3655
|
12124
|
北部新区组团B(花沟片区)分区B16-2/03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17934
|
≤59199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8378
|
4189
|
12125
|
北部新区组团B标准分区B7-2/02号宗地
|
商业金融业用地
|
6400
|
≤25608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5281
|
1057
|
12126
|
北部新区组团G标准分区G21-1/02、G21-3/02、G21-6/02号宗地
|
二类居住
|
114971
|
≤287428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79330
|
15866
|
12127
|
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R标准分区R03-6-1/04号宗地
|
二类居住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
26514
|
≤145688.1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29782
|
5957
|
12128
|
高新区中梁山组团E分区E11-4/03号宗地
|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不包括艺术传媒用地)
|
4513
|
≤11282.5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2541
|
509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面积(㎡)
|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12092
|
九龙坡区西彭组团D分区D35-3/03地块
|
供燃气用地
|
天然气液化加工厂及调峰,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用房
|
15594
|
按规划要求
|
≥5000
|
≥10000
|
936
|
188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G12092号:环保要求按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组团D分区D35-3/03地块的公示的复函》要求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2年9月28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8日12:00时-2012年9月28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8日12:00时-2012年9月28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9月28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 系 人:吴先生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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