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国土出工字[2010]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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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射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10宗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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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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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准入条件
|
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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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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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投资
强度(万元/亩)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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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1026
|
合德创业园区朝阳路6号
|
2175.1
|
纺织机械加工
|
工业
|
50年
|
≤1.0
|
≤45%
|
≤20%
|
≥120
|
168
|
10
|
2
|
G1027
|
合德创业园区朝阳路8号
|
2157.5
|
变压器配件
|
工业
|
50年
|
≤1.0
|
≤45%
|
≤20%
|
≥120
|
168
|
10
|
3
|
G1028
|
合德创业园区朝阳路9号
|
2147.1
|
工艺品加工
|
工业
|
50年
|
≤1.0
|
≤45%
|
≤20%
|
≥120
|
168
|
10
|
4
|
G1029
|
合德创业园区朝阳路10号
|
2161.1
|
电子开关器材
|
工业
|
50年
|
≤1.0
|
≤45%
|
≤20%
|
≥120
|
168
|
10
|
5
|
G1030
|
合德创业园区朝阳路11号
|
2149.1
|
探伤机检测
|
工业
|
50年
|
≤1.0
|
≤45%
|
≤20%
|
≥120
|
168
|
10
|
6
|
G1031
|
合德创业园区朝阳路12号
|
2165.3
|
纺织机械配件
|
工业
|
50年
|
≤1.0
|
≤45%
|
≤20%
|
≥120
|
168
|
10
|
7
|
G1032
|
合德创业园区朝阳路15号
|
2159.9
|
纺织机械配件
|
工业
|
50年
|
≤1.0
|
≤45%
|
≤20%
|
≥120
|
168
|
10
|
8
|
G1033
|
合德创业园区朝阳路16号
|
2176.5
|
搪瓷配件组装
|
工业
|
50年
|
≤1.0
|
≤45%
|
≤20%
|
≥120
|
168
|
10
|
9
|
G1034
|
合德创业园区朝阳路18号
|
4473.1
|
纺织机械配件
|
工业
|
50年
|
≤1.0
|
≤45%
|
≤20%
|
≥120
|
168
|
15
|
10
|
G1035
|
合德创业园区朝阳路19号
|
3187.7
|
环保机械
|
工业
|
50年
|
≤1.0
|
≤45%
|
≤20%
|
≥120
|
168
|
10
|
备注:
1、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括契税、交易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
2、上述地块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3、上述地块环境保护要求:新上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依法办理项目环境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4、上述所有地块竞价规则为每次增价5万元或其整数倍;
5、上述地块开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2个月内;
6、上述地块竣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2年内;
7、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06年版)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建设。
1、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括契税、交易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
2、上述地块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3、上述地块环境保护要求:新上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依法办理项目环境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4、上述所有地块竞价规则为每次增价5万元或其整数倍;
5、上述地块开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2个月内;
6、上述地块竣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2年内;
7、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06年版)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建设。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期限及交易时间
公告期限:2010年7月3日—2010年7月22日;
报名期限:2010年7月3日—2010年8月2日16时。
交易期限:2010年7月23日8:30—2010年8月3日17时。
四、挂牌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手续的办理
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3日—2010年8月2日,到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射阳县城人民路43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有意竞买者可于2010年7月3日—2010年8月2日,到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射阳县城人民路43号)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申请报名,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已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0年8月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和网络方式报名。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本次挂牌详细事宜见挂牌文件并以该文件为准,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三天在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说明。
2、本次出让地块已办理用地预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参加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预申请承诺的价格。否则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竞得人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在《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的规定期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逾期未能取得上述两项文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本期挂牌出让的公共设施用地按上述要求执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射阳县城人民路43号)
联系电话:0515-82331655 联 系 人:顾卫星
开户单位:射阳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射阳城中支行
账 号:880455104008093001
射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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