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9月20日至9月29日挂牌出让人民路(龙山路至宜城路)、宜城路地下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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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国土资告字[2012]14号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庆国土出字[2012]45号 | 宗地面积: | 702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人民路(龙山路至宜城路)、宜城路地下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027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650万元 | ||
起始价: | 297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2年09月20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09月29日10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9月18日 至 2012年09月28日 到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9月20日 至 2012年09月28日 到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28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9月28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庆国土出字[2012]45号 号地块:2012年09月20日10时00分 至 2012年09月29日10时00分 ;
庆国土出字[2012]45号 号地块:2012年09月20日10时00分 至 2012年09月29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根据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结合商业街工程暨人民路综合整治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2012]42号)要求,该项建设工程包括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设施建设及人民路沿街立面综合整治工程,均由竞得人投资建设。为此,竞得人必须按照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建设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工程投资建设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具体以市人防办《关于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工程(商业街)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准入条件的函》(庆人防[2012]72号)、市建委《关于人民路道路整治工程相关要求的说明》(建重发[2012]286号)为准。
2、地上地下管网的恢复工程由竞得人负责,如进行改造超出恢复管网的资金由政府负责,另项目保证金按工程进度和市建委规定分期返还。
3、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结合商业街工程暨人民路综合整项目工程建成后,市政府将对沿街立面工程按总投资一半给予补助。
4、该项目中的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结合商业街工程建成后,除详规确定的商业部分(含停车库)外,政府核定的公共设施无偿移交至市人防办;商业部分在战时和紧急情况下,政府依法征用。
5、鉴于该宗地出让涉及地下人防和人民路沿街立面综合整治工程,其竞买资格由市政府牵头,市国土局、人防办、建委、招标局和迎江区政府参加会审确认。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公告中保证金是本次出让需要交纳竞买保证金1500万元和开竣工保证金150万元及项目保证金3000万元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上午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根据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结合商业街工程暨人民路综合整治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2012]42号)要求,该项建设工程包括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设施建设及人民路沿街立面综合整治工程,均由竞得人投资建设。为此,竞得人必须按照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建设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工程投资建设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具体以市人防办《关于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工程(商业街)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准入条件的函》(庆人防[2012]72号)、市建委《关于人民路道路整治工程相关要求的说明》(建重发[2012]286号)为准。
2、地上地下管网的恢复工程由竞得人负责,如进行改造超出恢复管网的资金由政府负责,另项目保证金按工程进度和市建委规定分期返还。
3、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结合商业街工程暨人民路综合整项目工程建成后,市政府将对沿街立面工程按总投资一半给予补助。
4、该项目中的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结合商业街工程建成后,除详规确定的商业部分(含停车库)外,政府核定的公共设施无偿移交至市人防办;商业部分在战时和紧急情况下,政府依法征用。
5、鉴于该宗地出让涉及地下人防和人民路沿街立面综合整治工程,其竞买资格由市政府牵头,市国土局、人防办、建委、招标局和迎江区政府参加会审确认。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公告中保证金是本次出让需要交纳竞买保证金1500万元和开竣工保证金150万元及项目保证金3000万元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上午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庆市市府路10号安庆市国土资源局3楼利用科
联 系 人:齐建志、韩玥
联系电话:0556-5328584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银行帐号:169,030,102,100,033,7399
联系地址:安庆市市府路10号安庆市国土资源局3楼利用科
联 系 人:齐建志、韩玥
联系电话:0556-5328584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银行帐号:169,030,102,100,033,7399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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