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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9月7日至9月26日挂牌出让平江区城北公路北、江宙路西侧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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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苏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八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序号
地块位置
编号
面积(M2
用 途
出让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
起报单价
保证金
项目分割销售的比例约定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
万元
1
平江区城北公路北、江宙路西
苏地2012-G-71号
①号地块:7289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40   70
3.0-4.0
50%
20%
21000
19700
可以分割销售
②号地块:6600.8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40   70
3.0-4.0
50%
20%
21000
③号地块:37403.8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40   70
1.5-2.0
35%
37%
9800
④号地块:29654.7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40   70
1.5-2.0
35%
37%
11000
2
平江区苏站路北、江乾路东
苏地2012-G-72号
15382.5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40   70
2.5-2.8
30%
35%
15000
9600
可以分割销售
16503.1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40   70
2.5-2.8
30%
35%
3
平江区苏站路北、江宙路西
苏地2012-G-73号
21475.5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40   70
2.5-2.8
30%
35%
15000
6500
可以分割销售
4
金阊区金筑街南、虎池路东西两侧
苏地2012-G-74号
①号地块:45726.7
城镇住宅用地
70
2.0-3.0
25%
37%
4575
16000
部分可以分割销售(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②号地块:40719.2
城镇住宅用地
70
2.0-3.0
25%
37%
③号地块:48636.4
商服用地
40
2.0-3.0
45%
20%
④号地块:39427
商服用地
40
2.0-3.0
45%
20%
5
吴中区木渎桃花源北侧
苏地2012-G-75号
43293.6
城镇住宅用地
70
1.0、≤1.05
35%
37%
4155
3600
可以分割销售
6
吴中区木渎镇金枫路西侧
苏地2012-G-76号
57483.7
城镇住宅用地
70
1.0≤2.5
20%
37%
7500
10300
可以分割销售
10848.8
批发零售和商务金融用地
40
3.0
50%
20%
7500
7
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西侧
苏地2012-G-77号
35064.8
文体娱乐和商服用地
40
1.8
50%
30%
5400
3800
部分可以分割销售(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8
吴中区木渎镇宝带西路南侧
苏地2012-G-78号
38090.8
批发零售用地(市场用地)
40
1.5
50%
20%
3600
2800
部分可以分割销售(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二、起报价组成
以上地块起报价包含毛地地价、地面建筑物拆迁安置补偿费、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具体各项行政规费详见挂牌竞价文件。
三、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可获得该地块上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四、挂牌出让有关事项
1、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地点设在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
详细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8楼813办公室。
挂牌时间:2012年9月7日上午9点起至2012年9月26日下午4时止工作日内。
2、挂牌竞价出让应价的方式和竞价时间:
有意受让国有建设用地者,可在本公告明确后的挂牌期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到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报名应价,并向市土地储备中心缴纳应价保证金,应价金额必须在公告的起报价以上(含起报价)。至应价截止时间,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若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应价的,将于2012年9月27日下午1点30分在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四楼拍卖大厅进行竞价。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应价保证金,在挂牌竞价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后开始办理退款手续,保证金不计利息。
3、地块受让人的确定方式:
至挂牌竞价应价截止时间,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应价的,以竞价方式按最高报价确定土地受让人,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
4、特别说明:
本次挂牌公告地块的特别说明事项详见挂牌文件。
五、咨询及资料索取
有关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价出让备有书面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三日后与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联系、咨询并索取。咨询电话:0512-65212770、0512-65212776、0512-65212826;传真:0512-68633222;联系人:汪钧、赵亚军、彭宅记、朱敏。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
同时各区地块情况还可以向所在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具体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如下:
吴中区    联系人:陈雪龙;   联系电话:0512-65133952
本次挂牌地块详细资料,也可在互联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tdcb.suzhou.gov.cn www.szgtj.gov.cn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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