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10月2日至10月12日挂牌出让大公镇王院村14、15组2012014号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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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国土告字[2012]014号
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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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12014 | 大公镇王院村14、15组 | 34899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40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600 | 2512.7280 | 34.90(万元)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9月18日至2012年10月02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02日至2012年10月10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部(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部;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2014;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02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10月02日 09时00分 至2012年10月10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2年10月02日9时 至2012年10月12日16时; |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起始价加一口价为报名人自动认可的最低报价。 3、中买者必须于挂牌成交后10日内与海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土地成交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大公镇政府于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1个月内划交土地,交地条件宗地内为净地,周边基础设施条件为现状。 4、报名人中买土地后,须在海安县注册成立一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海安县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进行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5、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和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告中相关文件由出具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
联系电话:0513-88917374、0513-81819597
联 系 人:崔建军、赵卫兵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09月11日
2012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