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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阳县9月12日至9月25日挂牌出让府城镇楼街东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凤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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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批准,凤国土资告字〔2012〕13号公告的2012-65号宗地(楼东街原党校),在2012年9月11日16时前报名竞买人数达不到三人,由拍卖改为挂牌,挂牌期限从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25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高度
2012-65
府城镇楼街东北侧
5206.93
住宅
不大于1.5
20米
70
900
300
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开发建设要求通知书。
二、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发建设。土地竞得后受让人必须于2013年5月22日前开工建设,于2014年5月22日前竣工。
三、付款方式和土地交付:成交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土地出让金全部交齐后10日内交付土地。受让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按成交价的4%缴纳契税。受让人在地块四周修建6米宽沥青路面和排水设施,小区和党校小区群众无偿共同使用,党校大门共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增幅加价方式,按照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设有保留价。
六、竞买申请:挂牌地点设在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有意向竞买者可索取出让地块的详细文件资料。有意向竞买者可于2012年9月21日16:30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单位竞买,须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个人竞买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竞买人须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全部交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帐户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将在2012年9月21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报名时间:公告日—2012年9月21日下午16:30。报名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咨询地点:凤阳县土地储备中心(凤阳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0550)6367803 孙远虎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0550)6711428 范 兵 
0550)6721932 张宁
开户单位: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 户 行: 凤阳工行 账号:1313072129300095566
开 户 行: 凤阳建行 账号:34001737508053004951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凤阳支行账号:187210623578
凤阳县国土资源局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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